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方案全文】(3)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协调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信息沟通、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积极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 (二)建立标准体系。根据《绿色建材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我省城乡建设及建材工业实际,制定《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及门窗、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我省标准体系,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构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引导生产企业有的放矢发展市场需要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材产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等方式,引导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绿色建材产业。积极采用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渠道。 (四)搭建创新平台。依托我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集团,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发展创新体系,解决企业技术上和发展中的难题。加大绿色建材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绿色建材研发投入。 (五)优化发展B体育·(sports)官方网站。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并建立我省绿色建材企业、产品目录,优先使用、重点推广。加大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 (六)研究制定配套财政政策。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工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业园区、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生产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建材研发平台、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等在申请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时,给予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落实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税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推荐】绿色建材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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