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储备项目的通知(3)
五、省级补助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省级资金补助额度: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六项工程的补助额度暂按2016年度标准。 (二)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省级财政资金主要补助实施主体,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所需的产品采购、设备购置、设施建设、检验检测等。粮田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80%,果、菜等设施栽培项目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50%,其余资金自筹;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项目为全额财政补助。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1.土壤改良修复工程。主要用于补助采购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果园生草草种,购置水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试验用地补偿、项目物资抽检和实施效果监测等费用。粮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80%,每亩最高补助400元;果园、设施菜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施用土壤调理剂、有机肥,实施果园生草等技术内容的每亩最高补助600元;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对设备、管材等的购置安装按比例进行补助。 2.农药残留治理工程。主要用于采购功能性微生物制剂、农药减量控害高效施药器械、绿色防控设备及增效助剂,开展对比试验,检测土壤农药残留降解动态数据等。粮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80%,果园、菜地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 3.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亩标准大棚最高补助600元,主要用于补助购置菌种和棚用开沟机;实施秸秆精细化还田和快速腐熟还田,每亩补助不超过30元,每个实施主体最高补助50万元;对秸秆年消耗量4000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主体,每处最多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加工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建设秸秆收储点(每处年收集、加工、打包秸秆2000吨以上),每处最多补助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50%。 4.地膜污染防治工程。标准加厚地膜推广面积不小于5000亩,每亩补助不超过30元。废旧地膜回收站点每个补助不超过10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存储棚、磅秤、打包机、回收机械等,废旧地膜回收作业补助每亩不超过30元。推广氧化生物双降解地膜,每亩补助不超过40元。 5.畜禽粪便治理工程。主要用于菌种辅助发酵处理、发酵床粪污处理、商品有机肥生产的设备改造及设施建设,优先扶持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50%。菌种辅助发酵处理,主要用于固液分离、粪便存放以及畜禽粪便辅助发酵设施设备等补助。发酵床粪污处理模式,建设生猪发酵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家禽发酵床每平方米补助50元。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模式,主要补助建设堆肥场地、生产车间等设施,购置固液分离机、抛翻机、造粒机等设备。 6.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采取全额补助的方式,购置土壤重金属原位化学钝化剂、矿化固结微生物菌剂、土壤改良剂、有机肥料及必要的设备等,对技术组培示范区建设地块进行生态补偿,对重金属污染农田进行深耕改土,对项目区修复效果进行动态数据检验监测。 7.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要求,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外,其他项目资金应至少安排20%用于扶贫脱贫。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省级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有扶贫任务的县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农业企业,都应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0户或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不少于10人;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个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民合作社,要至少吸纳10个贫困户入社并脱贫;扶贫工作重点村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家庭农场要至少结对帮扶3个贫困户并脱贫。 六、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开展项目储备是促进项目科学化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迫切需要。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农业(畜牧)与财政部门在横向上搞好沟通协商,纵向上与省各行业管理单位加强交流,认真研究申报要求,深入调查了解,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推动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要立足实际,认真考察合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落实实施主体的经营资质、投资意愿、投入能力,充分调动各主体投资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确保项目下达后能按期完成。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做好考察论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写项目建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要根据当地发展需求和实施主体意愿,科学选择建设任务,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三是要按时完成审核上报。各市负责对储备县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于2016年10月30 日前,将本市储备项目建议书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厅6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sdnystc@163.com 。省里将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储备项目打分排序,择优安排实施全省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省农业厅联系人:侯晓先,联系电话:0531-67866057 省财政厅联系人:范 岑,联系电话:0531-82669783 省行业管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土壤改良修复工程: 李建伟,0531-81608040 农药残留治理工程: 于晓庆,0531-81608062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侯晓先,0531-67866057 地膜污染防治工程: 张 凯,0531-81608085 畜禽粪便治理工程: 战汪涛,0531-87198985 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黄现民,0531-81608091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6日 【推荐】土壤修复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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