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领跑者”制度点评(2)
能效“领跑者”制度日本怎么做? 能效“领跑者”制度起源于日本,是日本业界根据《节约能源法》要求制定的一项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发展的措施。主要通过推动节能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鼓励企业以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更为节能的产品,政府则对限期内不能达到节能要求的企业做出公示和处理。 日本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能源专家、制造企业、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为了保障“领跑者”制度的顺利实施,日本对不同的参与主体,采取了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措施。其中,制造企业是“领跑者”制度实施的主体。 日本对制造企业既有激励措施,也有约束手段。在激励措施方面,对于表现突出的制造企业,一是可以获得研发支持;二是企业的绿色采购可以得到政府的低息贷款,企业的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开发项目也可获得政府贷款担保;三是企业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四是能获得品牌宣传机会。 除了以上激励措施,政府对制造企业还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主要有:第一,必须建立展示项目,并接受政府监督。日本《节约能源法》要求,列入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产品必须建立展示项目。同时,日本经济产业省是监督部门,对经济产业省的审查和建议,制造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受到警告、公告、命令,甚至罚款等处罚。第二,目标产品年度未达标,企业将受到处罚。政府每年会对“领跑者”目标产品实施检查,对检测未达标的企业规定了惩罚办法,要求其对不达标原因作出解释。如果是因为节能性能的改进措施不充分所致,将采取劝告、命令、公示、罚款等措施勒令企业限期达标。若限期仍达不到“领跑者”能效标准,目标产品将不允许上市销售。第三,实行自愿性节能标识制度。通过标识形式标明产品是否达到“领跑者”标准。节能标识制度能够有效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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